杭州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
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)第二十五条规定,现将我院对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所认定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、违规事实、处理依据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,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,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。公告期满后,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。联系电话:0571-85866683。
杭州市教育考试院
2022年11月2日
准考证号 |
课程名称 |
违规事实 |
处理依据 |
拟处理意见 |
330122212005265 |
202 |
57.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)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|
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第五条、第九条 |
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|
330122212015064 |
202 |
52.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|
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第五条、第九条 |
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|
330122211031335 |
102 |
57.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)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|
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第五条、第九条 |
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|
330122211024701 |
101 |
53.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|
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第五条、第九条 |
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|